取血箱管理制度
1、取血人必須為有資質的業(yè)醫(yī)護人員,實習生、進修生不能獨立取血。
2、取血時必須用潔凈的用恒溫取血箱。
3、取血與發(fā)血雙方必須仔細共同核對取血單、輸血申請單、配血報告單上的患者姓名、性別、病案號、門急診/病室、床號、血型、血液有效期及配血結果等相關信息。
4、取血人與發(fā)血雙方必須仔細共同核對配血報告單與血袋的血袋號、血型、血品種、血量、效期無誤,血袋外觀無異常。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一律不得取走:
(1)血袋標簽有破損、字跡不清;
(2) 血袋有破損、漏血;
(3) 血液中有明顯凝塊;
(4) 呈乳糜狀或暗灰色;
(5) 中有明顯氣泡、絮狀或粗大顆粒;
(7) 未搖動時層與紅細胞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現(xiàn)溶血;
(8) 紅細胞層呈紫紅色;
(9)過期或其他須查的情況。
5、取血人必須在《臨床交叉配血登記本》上清楚核對病人姓名、住院號、科室、床號、血型、血袋號、血品種、血量、效期等內容,與發(fā)血者一同核對準確無誤時,雙方共同簽字后方可取走血液。
6、核對后取血人員簽名并對血袋負責。
取血過程中要輕拿輕放,要避免劇烈震蕩。特別是冰凍血液成分,以免引起纖維蛋白析出,紅細胞大量溶解。
7、特殊情況下可遵醫(yī)生的書面醫(yī)囑取血(如緊急搶救來不及配血、欠費、一次取多袋血等)。
8、血液一經取走后一律不得退回輸血科。